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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委、金融办、财政局联合发布《2025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信贷项目)申报指南》,明确支持范围及标准,旨在通过贴息政策促进消费信贷市场健康发展,推动消费场景与消费信贷深度融合。

  北京商报讯(记者宋亦桐)继今年3月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明确支持服务消费信贷贴息政策后,4月2日,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委金融办、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2025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信贷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支持范围及标准,旨在促进上海市消费信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申报指南》具体指出,该政策将支持2025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商业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上海市开展的给予消费者利息优惠的服务消费专项信贷业务。这些业务面向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年满18周岁的消费者,提供由上海市经营主体提供的文旅、体育、交通、教育(不含国家助学贷款)、养老、健康等领域的单项或多项组合产品的专项服务消费信贷。专项服务消费信贷产品的执行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30BP,且消费者需使用金融机构提供的不超过一年期且金额不低于1万元的专项服务消费信贷产品进行支付。

  在支持标准上,政策将对金融机构让渡给消费者的利息部分给予全额贴息奖励支持。这意味着,专项信贷产品实际贷款利率与一年期LPR的差额部分对应的利息,将获得全额贴息。但需注意,单笔服务消费信贷只能享受一次贴息奖励,且奖励资金不超过2000元。此外,2025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在服务消费信贷合同期间部分偿还本金的,将按实际给予的利息优惠计算奖励。每家金融机构的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回顾今年3月,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已印发《2025年促进本市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工作要点》,其中明确提出支持服务消费信贷贴息,推动“消费场景+消费信贷”的深度融合,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服务消费转型的消费信贷产品。对于使用专项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者,将给予执行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30BP的优惠,并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