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发布,提升国家信用水平
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旨在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国家信用水平。意见强调精准使用信用信息,深化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助力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多层次征信市场。
新华财经北京4月2日电(记者魏弘毅、魏玉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基础,提升国家信用水平。
该意见有哪些亮点?如何构建一个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在4月2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答。
精准使用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石。其能否有效发挥作用,关键在于能否精准、高效地利用信用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指出,针对一些应用价值较高的数据重复归集问题,将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总枢纽”功能,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质效评估,提高信息共享效率。
在数据治理方面,将加强源头治理,完善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建立不同主题的数据库,以满足各种需求,提高数据使用的便捷性。
只有数据流动起来,才能最大程度释放其价值。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根据需求向部门和地方共享信息,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同时,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向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信用信息。
深化行业信用信息共享
意见要求推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深度联通、数据共享。
以交通运输领域为例,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系统已累计归集交通信用信息35.7亿条,提供5900多万条备查信息,帮助各级主管部门更好地掌握公路水路经营主体的异地经营执业情况。
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介绍,交通运输部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建立“总对总”共享通道,加强了信息数据的有效交换。
今年,交通运输部编制印发了交通运输公共信用信息条目和规范,明确了信用信息的归集范围和数据共享标准。下一步,将持续推动规范落地,实现“一地可查全国、异地实时共享”。
此外,交通运输部近年来持续推进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积极发挥信用便民惠企的作用。
助力小微企业融资
意见提出深入推进信用融资和信用交易,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可得性。
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司长蒋平表示,将归集共享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作为提升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的重要手段。
自去年10月以来,金融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各地开展企业走访对接。依托当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发了线上模块,大幅提升走访对接效率。
截至2025年2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3.9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余额9.4万亿元,同比增长25.8%。
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支持首贷、续贷、信用贷,满足守信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发展多层次征信市场
市场化征信机构是我国征信体系的重要一环。意见要求优化个人征信市场布局,做优做精企业征信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任咏梅表示,围绕个人征信,人民银行已批设三家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与征信中心协同发展。2024年,个人征信机构提供各类征信服务700多亿次。
在企业征信方面,人民银行引导企业征信机构整合涉企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专业化、特色化的征信产品和服务。
2024年,154家企业征信机构提供各类征信服务365亿次;截至2024年末,征信平台已服务近700万家经营主体,促成融资规模突破24万亿元。
任咏梅表示,人民银行将按照意见部署,加大对科技创新、普惠小微、绿色发展等领域的征信支持力度,推动征信业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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