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责险保障升级,高危行业迎更强保障
AI导读:
应急管理部等七部门发布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提高安责险保障额度,扩大保障范围,完善事故预防服务机制,为高危行业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2024年我国安责险保费收入达179亿元,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1.06%。
将生产安全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全国最低保障限额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覆盖全体从业人员、保险金额实行同一标准……安责险保障力度再次升级,为高危行业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应急管理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4月2日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此举旨在提高安责险的保障额度,扩大其保障范围,并完善事故预防服务机制,从而更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责险是一种针对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应当投保安责险的单位范围,包括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尽管安责险在财产险中的规模比例不大,仅占1.06%,但在面对安全生产事故时,它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保障作用。2024年,我国安责险保费收入达到179亿元。
为落实2021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并解决安责险工作中存在的投保覆盖不充分、事故预防服务机制不畅等问题,七部门对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在保障方面实现了多重升级:不仅提升了保障额度,将生产安全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的全国最低保障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还扩大了保障范围,确保安责险覆盖投保企业的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被派遣劳动者。此外,还优化了理赔服务,提出了建立重大或典型事故的快速理赔机制和预付赔款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还完善了事故预防服务机制,允许保险机构协助被保险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等工作,并要求被保险人配合并及时整改。同时,实施办法还规定,保险机构应按照不高于安责险实际收取保费的21%投入事故预防服务费用。
为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地,金融监管总局已制定时间表,将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开展配套建设,包括制定发布安责险行业标准条款、理赔实务规程和行业自律公约,并建立专家库和全国安责险信息共享平台,以提供保险机构和保单信息查询等服务。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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