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
AI导读: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旨在构建全面覆盖、规则统一、共建共享的社会信用体系。此举将提升市场交易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市场稳健发展。同时,强调信息安全和信用信息归集的重要性,地方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中办、国办日前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部署23项政策举措,旨在构建全面覆盖、规则统一、共建共享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此举对于提升市场交易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及促进市场稳健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诚信都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党的二十大报告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均强调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性,提出加强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和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建设。
信用信息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石。目前,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已积累了大量信用信息,但信息散落、难以整合。有效归集这些信息,并建立安全、便捷的应用场景,将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制度红利。
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信息安全问题至关重要。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强调,应坚持“最小、必要”原则,严格限定公共信用信息范围,避免将非信用信息和隐私信息纳入信用评价。同时,推广隐私计算等新技术,降低信息泄露风险。
地方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例如,广州在全国率先发布了公共数据资产凭证,并将其应用于企业信贷场景。佛山市一家金属制品公司成功利用用电数据获得融资贷款,展示了多部门数据协同在信用评价中的应用。此外,珠海建立的珠港澳跨境信用服务平台也为三地企业提供了高效、安全的信用服务。
国家发改委在新闻发布会上推介了珠海的跨境信用服务平台,并提到广东省正推进高标准信用服务市场建设,以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通过实施差异化监管手段,对守信者给予更多便利,对失信者进行严厉打击,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数据应用场景将更加丰富,地方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营商环境将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也将更强。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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