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立法执法检查启动,聚焦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
AI导读:
4月2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立法实施情况检查,重点聚焦四方面,旨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深入实施。执法检查将探索京津冀人大协同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
4月2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关于检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实施情况的工作会议,并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该《决定》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11月24日起实施,是京津冀三地立法协同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次执法检查将重点聚焦四方面:协同创新工作机制建设、区域协同创新及产业协作、协同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创新生态,以及支持雄安新区创新发展和“双城记”建设情况。通过检查,旨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深入实施。
在协同创新工作机制方面,将检查三地政府统筹协调机制的建立情况,以及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的落实情况。在区域协同创新及产业协作方面,将关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合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完善等关键领域。
此外,还将检查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三地人才联合培养、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等情况。同时,对支持雄安新区创新发展和“双城记”建设情况也将进行全面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将探索京津冀人大协同监督工作方式,结合专题培训、书面检查、实地检查与座谈交流研讨等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在实地检查和座谈环节,将深入查找在宣传、体制机制、政策和市场等方面的问题,并召开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等座谈会,进行研讨和督促整改。
据计划,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随后,将根据审议意见形成审议意见书,交市政府研究办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决定》的有效实施。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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