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提升保障额度,扩大保障范围
AI导读:
应急管理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将生产安全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全国最低保障限额提升至40万元,并首次将临时聘用人员、被派遣劳动者等群体纳入保障范畴,旨在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2025年4月2日,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应急管理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简称《办法》)。此次修订将生产安全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全国最低保障限额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并显著扩大了保障范围,首次将临时聘用人员、被派遣劳动者等群体纳入保障范畴,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旨在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安全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供赔偿,并为其提供事故预防服务。
根据《办法》,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责险。赔偿范围涵盖了从业人员人身伤亡、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相关的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和法律诉讼等费用。
应急管理部、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不仅提高了保障额度,还明确规定了安责险应覆盖投保企业的全体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的保险金额标准,不得因用工方式或工作岗位等差别对待。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国家层面首次明确规定将安责险保障范围扩展至临时聘用人员、被派遣劳动者等群体。此前,已有部分地区如陕西、山西等省实施了类似政策,要求投保单位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为确保安责险制度的有效实施,《办法》还针对保险机构、生产经营单位和受委托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在安责险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情形,提出了相应的惩戒措施。
此外,《办法》还强调,应急管理部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限制市场公平竞争,以确保安责险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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