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发布,旨在营造更规范税收营商环境
AI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发布《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虽多为技术性调整,但意义重大,尤其在引导诚信纳税、提升打击涉税违法精准度等方面迈出重要步伐,旨在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发布《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虽多为“技术性调整”,但意义重大,尤其在引导诚信纳税、提升打击涉税违法精准度等方面迈出重要步伐,旨在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
《税收征管法》是我国最高层级的税收程序法,历经多次修订。本次《意见稿》修改达73条,共106个条款,体现了因时因势而变的用心。其中,裁剪了不合时宜的概念与表述,如“农业税”、国地税机构统一等,并规范了税务执法行为。
《意见稿》还精准化增补,将电子商务平台纳入税收监管,要求平台经营者报送涉税信息并配合检查。同时,策应新税制改革,明确自然人也和单位一样纳入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范畴,标志着我国纳税义务主体进一步明确与扩容。
此外,《意见稿》对标现行法律,将“税收保全”改为“税收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法》等表述一致,并对“偷税”改为“逃税”进行明确拆分。同时,为避免争议,将“税收滞纳金”改名为“税收迟纳金”,并调整了税收优先权的顺位。
在加强税收执法统一性方面,《意见稿》强调依法加强区域间税收执法统一性和规范性,禁止擅自做出与税收法律相抵触的决定,并建立全国统一的核定征收制度,杜绝违规税收优惠。
信息管税是各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核心。为此,《意见稿》强化部门间涉税信息提取与共享,规定税务部门可通过公安、金融管理、海关等部门查询纳税人信息。
面对逃税手段翻新,税收征管面临挑战。《意见稿》扩大税务机关征缴权力,如直接穿透追缴、增加反避税权力等,并强化税务检查权,包括阻止出境权。
同时,《意见稿》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裁量权,增加限制性和惩罚性规定,如对个人实施强制措施不得进入住宅,阻止出境须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等。
根据数据,2024年税务机关对网络主播、加油站等检查,查补税款巨大。加大对违规者处罚力度,是维护税收秩序的关键。《意见稿》提高罚款上限,加大对非法印制发票、虚开发票等行为的处罚。
税法不仅要利于国,更要惠于民。《意见稿》确立电子凭证法律效力,提高办税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并取消纳税争议“复议前清税”要求,保障纳税主体权利。
《意见稿》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主动纠正税收违法行为者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并实施守信激励制度,促进征纳互信合作,提升纳税遵从意识。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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