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视频管理条例》4月施行,明确摄像头安装规范
AI导读:
4月1日起,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将正式施行,明确规定了公共区域摄像头的安装规范和个人隐私保护要求,包括禁止在特定私密区域安装摄像头,以及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等。
据央视新闻,4月1日起,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该条例对公共区域摄像头的安装、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个人装摄像头需确保不超合理限度
《条例》指出,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时,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且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公开传播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视频图像信息。个人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前,最好征得邻居同意,并精心选择安装位置和角度,确保拍摄范围仅限于自家门口必要区域,同时关闭自动追踪、录音等功能,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事实上,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例如,江西石城县人民法院曾公布一起因在家门口装摄像头被邻居控诉侵犯隐私权的邻里纠纷案件。法官表示,安装摄像头时,应避免拍摄到他人的私人行踪或私密空间,否则可能需承担侵权责任。
特定私密区域严禁安装摄像头
为充分考虑特殊地点的隐私保护,《条例》明确禁止在旅馆、饭店、宾馆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包间内部,学生宿舍、单位内部住宿房间,以及公共浴室、卫生间等私密区域安装图像采集设备。此外,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应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发现违规安装行为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处理。若宾馆未履行义务,导致客房内被非法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将承担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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