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管理条例》4月1日起实施,严打偷拍行为
AI导读: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管理条例》自4月1日起实施,明确禁止旅馆、民宿等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保护个人隐私。违反规定者将面临罚款等处罚。酒店集团及民宿平台积极制定反偷拍规则和举措。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曲筱艺)国务院制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该条例自4月1日起施行,旨在保护个人隐私。条例明确禁止在旅馆、民宿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包间内部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并规定了经营管理单位或个人的日常管理和检查义务。
违反条例规定,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违法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或吊销相关许可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京知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乃超表示,这是首次通过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旅馆、民宿等场所的偷拍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后果。历经多年制定,该条例的实施将有效震慑偷拍等违法行为。
近年来,民宿、酒店房间内发现摄像头的事件频发,成为消费者出行的困扰。高危区主要集中在主题旅馆、廉价单体酒店和个体民宿。各酒店集团及民宿平台正积极制定规则和举措,进行“反偷拍”。
多个酒店集团将“客房防偷拍排查”纳入日常工作,要求门店自备反偷拍设备,总部工程师定期检查。客人入住前,门店会人工排查重点位置,启动针孔摄像头探测器。
木鸟民宿发布声明,要求房东明确说明监控设备位置及用途,严禁在私人空间安装监控。用户发现可疑设备可通过平台举报,平台将介入处理,包括全额退款、暂停民宿售卖等。木鸟民宿还表示,正调研摄像头检测功能,成熟后将向用户同步进展。
杨乃超强调,酒店及民宿经营者不能因不知情推卸责任。偷拍已形成产业链,经营主体有保护顾客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隐私权的义务。最新条例明确了经营方的义务和责任,即使未主动安装偷拍设备,根据不同情况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文章来源:新京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