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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注册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含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将免征印花税,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此举为前海营造了高质量的税收政策环境,有效降低了企业贸易成本。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阮元元、王纳)近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10号)。自2025年4月1日起,注册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含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将免征印花税,此政策有效期将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为区内企业提供了长期的税收减免支持。

  数据显示,2024年前海离岸贸易收支规模取得了显著增长,首次突破13亿美元大关,同比增长超过3倍,占全市离岸贸易跨境收支规模的比重超过九成。其中,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凭借其卓越的业绩,已成为深圳离岸贸易领域的领军企业。此次印花税优惠政策的成功落地,不仅为前海打造了一个高质量的税收政策环境,还有效地降低了企业的贸易成本,促进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