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六部门联合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并优化费用结算流程,提升医疗服务效率。此举旨在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升就医体验。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在2025年6月30日前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患者就医体验。

通知特别指出,公立医疗机构应参考住院患者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设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并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这一规定有助于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相关部门指导公立医疗机构优化住院预交金交纳及住院费用结算流程,确保公立医疗机构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并逐步实现24小时内快速结算。这将极大提升医疗服务效率。

该通知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时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知识拓展↓

门诊预交金解析:预交金不同于挂号费,是患者在门诊或住院前预先支付的一笔押金,旨在保障后续治疗费用。自20世纪80年代起,为减少患者排队次数和缴费等候时间,医疗机构开始实行住院预交金和门诊预交金制度。此次全国范围内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门诊预交金,并限时清退已缴纳费用,标志着医疗服务收费模式的进一步革新。

此前,已有多地先行取消了门诊预交金,此次通知标志着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全面跟进,进一步提升了医疗服务的人性化和便捷性。

来源:新华社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