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旨在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制度规则不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开放不足等问题,提出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等措施,并强调保障信用信息安全和信用主体权益。

  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这一意见的出台背景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完善包括社会信用在内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也强调了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

  近年来,信用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务效能等方面成效显著。然而,社会信用体系仍存在制度规则不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开放不足等问题。为此,《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

  意见提出,要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统一归集各领域信用信息,并提升商业合同信息、产业链信息、交易信息等共享水平。同时,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包括强化公共信用评价的规范性、提升市场化信用评价水平、扩大信用评价应用范围。

  此外,意见还提出大力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以提高企业办事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总结梳理部分地区“信用代证”改革创新经验做法,全面推进“信用代证”,助力提升行政效能和水平。

  在保障信用信息安全和信用主体权益方面,意见明确要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追溯和侵权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得到保护。

(文章来源:新华社,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