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文章介绍了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提出的意见,包括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市场化社会化水平等措施,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

  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领导,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共建,弘扬诚信文化,融合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合理合法实施信用奖惩。

  二、全面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深化政务信用建设,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完善失信惩戒措施。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守信践诺。同时,加快社会组织、自然人及司法执法体系信用建设,提升整体信用水平。

  三、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

  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严格界定公共信用信息范围,统一实行目录管理。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深度联通。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公示制度,保障信息安全,有序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开放流通。

  四、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构建全方位的信用激励政策环境,为守信主体提供便利或优惠。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规范设定失信惩戒措施,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或禁止措施。完善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五、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

  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以信用评价为基础,优化监管方式。推行信用承诺制,提高合同履约水平。推动信用报告深度应用,在公共管理领域充分使用信用报告,鼓励市场交易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

  六、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市场化社会化水平

  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创新信用业务模式,有效支撑信用经济发展。深入推进信用融资和信用交易,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加强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信用产品跨境互认。

  七、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统筹协调,持续开展城市信用监测,弘扬诚信文化,推动形成守信践诺的良好社会风尚。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