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
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从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等五个方面提出23项政策举措,旨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提供支撑。
据新华社电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期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夯实社会信用体系的数据基础、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与治理机制、提升社会信用体系的市场化与社会化水平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3项具体政策举措。这些举措涵盖了深化政务信用建设、强化经营主体信用管理、加速社会组织信用建设、稳步推进自然人信用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执法体系信用建设、建立详尽准确的信用记录系统、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实施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公示、推动公共信用信息有序开放、强化信用信息安全、加大对守信行为的正向激励、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统一信用修复制度、基于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深化信用报告应用等多个层面。
《意见》强调,通过构建全面覆盖、规则统一、共建共享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为加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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