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包含七方面内容和23项政策举措,旨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意见提出将政府及其部门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研究区块链技术在信用信息管理上的应用,增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加强平台经济领域信用监管。

  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3月31日《意见》全文公开发布。

  《意见》包含总体要求、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市场化社会化水平、加强组织实施共七方面内容和23项政策举措。

  政府及其部门失信行为将纳入信用记录

  社会信用体系主体包括政务信用、经营主体信用、社会组织信用、自然人信用和司法执法体系信用。《意见》要求深化政务信用建设,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完善政府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和失信惩戒措施,政府及其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出现失信行为的,将纳入信用记录,限制其申请财政性资金和项目等。同时,加强对政府签订合同的履约信用监管,强化合同履约跟踪核实。

  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强经营主体、社会组织、自然人以及司法执法体系信用建设,全面提升社会信用水平。

  研究区块链技术在信用信息管理上的应用

  在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公示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研究加强区块链等技术在信用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升信息共享水平。

  探索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价值收益分享机制

  公共信用信息是一种资源,其开放流通能产生收益。《意见》提出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支持运营机构开展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开发,探索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价值收益合理分享机制。

  增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强化失信惩戒

  在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强化对守信行为的激励、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完善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在房地产、互联网、人力资源市场等领域增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失信主体实施限制或禁止措施。同时,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银行正在结合企业信用情况进行大数据信贷探索,成为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关键。此次《意见》提出,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完善企业融资增信制度,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

  加强平台经济领域信用监管

  针对平台经济领域,《意见》提出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和平台企业经营信息共享,引导平台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络主播、自媒体、MCN机构等信用监管。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