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全面规划信用建设蓝图,涵盖五大方面23项具体措施。意见提出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深化“信易贷”工作,推行专项信用报告替代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升行政效能。

  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全面推进“信用代证”新时代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记者于祥明

  社会信用体系,作为市场经济基石,迎来新篇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全面规划信用建设蓝图,涵盖构建全面社会信用体系、强化数据基础、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及提升市场化水平等五大方面,共23项具体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意见》明确目标:融合公共与市场信用信息,确保信用奖惩合法合理,构建统一制度规则下的社会信用体系,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为统一大市场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及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核心亮点之一,即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这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举措,需强化公共信用评价规范性、提升市场化信用评价水平及扩大信用评价应用范围。

  市场化信用评价方面,将深化“信易贷”工作,建立信用信息联合实验室,助力银行丰富信贷评价维度,创新适合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同时,加强对信用评级与征信机构的监管,培育本土权威机构。

  在信用监管与治理上,《意见》倡导深度应用信用报告,推行专项信用报告替代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简化企业办事流程。在行政审批、招投标、企业融资等领域,专项信用报告将替代繁琐的证明文件,实现“一份报告替代一摞证明”,提升行政效能。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发挥引领作用,总结地方“信用代证”改革经验,全面推广,进一步提升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