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意见,旨在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提出健全创新激励机制,加快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保护并推动协同保护机制,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和国际化服务水平。

  张锐

  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发挥知识产权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的制度作用。此举将助力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持续活跃,推动知识产权大国向强国迈进。

  截至2024年底,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达475.6万件,成为全球首个突破400万件的国家。同时,商标注册量、地理标志产品认定数量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发证量均大幅增长,彰显我国知识产权创新活力。为此,《意见》提出健全知识产权创新激励机制,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并设立知识产权管理资金和运营基金

  针对知识产权“沉睡”问题,《意见》强调加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提高流动性和处置便利性,完善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支持知识产权转化。同时,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形成全流程服务评价机制。

  随着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激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意见》明确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保护规则,打击侵权行为,并推动协同保护机制,包括行政裁决联动、央地协作快速协同保护等,提升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水平。

  此外,《意见》还提出推进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便利化,深化公共服务数字赋能,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包括加强国际交流,深化审查信息共享,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国际影响力,支持中国企业提升商标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

  针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意见》鼓励设立海外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站和纠纷指导分中心,开发海外知识产权保险产品,设立维权援助基金,提供信息支持和专业指导,助力企业降低维权成本,提升海外纠纷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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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