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
AI导读: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强调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建设,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自然人信用记录,推进重点职业人群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为守信主体提供激励政策,严禁将非信用信息和个人私密信息纳入信用评价。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标志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新阶段。该意见强调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建设,通过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自然人信用记录,为信用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在金融、会计、审计、医疗、教育、家政、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被加快推进,旨在提升各行业诚信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探索开展自然人信用评价,为守信主体提供更多激励政策,同时明确严禁将非信用信息和个人私密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确保信用评价的公正性和隐私保护。
此举对于构建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提升社会整体信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未来,随着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各行业将迎来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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