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管理条例》施行,保护个人隐私升级
AI导读: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了摄像头的安装、管理和使用,加强了个人隐私和信息权益的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链条。
明天起,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将正式施行。哪些公共区域可以安装摄像头?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如何得到保护?新施行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将为我们提供明确的答案。
条例规范公共摄像头的安装和使用
近年来,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重复建设、非法安装摄像头以及视频信息泄露等问题时有发生,给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带来隐患。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条例》对摄像头的安装、管理和使用进行了详细规定。首先,严格限定安装目的,避免不必要的图像采集。其次,将建设主体限定为政府、经营管理单位和负有安全防范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禁止其他单位或个人非法建设。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在涉密单位周边建设系统需征得同意,确保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新规实施后,各类场所的摄像头安装将更加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需合理确定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角度和范围,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
那么,公民如何监督身边的违规监控设备?发现后该如何举报?
专家建议,群众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违规摄像头,公安机关应及时处理。
特定私密区域严禁安装摄像头
《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以下特定私密区域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包括旅馆、饭店等经营接待场所的客房或包间内部;学生宿舍、单位内部住宿房间;公共浴室、卫生间等内部;以及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其他区域。
同时,条例新增规定,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应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发现违规安装行为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专家指出,如果单位未履行义务导致非法安装,将承担法律责任。
个人隐私保护全面升级
为防止视频信息滥用和侵犯个人隐私,《条例》对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使用规范进行了明确规定。
视频图像信息仅限用于维护公共安全、执法办案等法定目的,保存期限届满后应删除。同时,对国家机关和个人查阅调取视频信息的权限、程序也提出了严格要求。
从安装到使用,条例在每个环节都设立了严格规定,形成完整的个人隐私和信息权益保护链条。
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时,个人需确保拍摄内容不超合理限度,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总台央视记者 张赛 郝亮)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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