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领域立法亟需加强,推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
AI导读: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在2025中关村论坛年会表示,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现有法律制度体系滞后,亟需加强新兴领域立法。他强调将法治方式融入科技创新各环节,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强国建设提供科技支持。立法具有四大特色,包括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成果转化、重视人才和推进科技创新与科普一体化。
3月30日,在2025中关村论坛年会期间,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出席年会平行论坛“第二届科技与法治论坛”时表示,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现有法律制度体系出现滞后,亟需加强新兴领域立法,尤其是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
周光权指出,要将法治方式融入科技创新各环节,完善科学技术进步法律法规体系,为强国建设提供科技支持。考虑到新兴领域立法涉及面广,需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平衡好科技发展与规范创新的关系,尽快完善新技术领域的管理和立法。
我国科技创新领域法治化持续推动,立法具有四大特色:一是倡导加大科技投入,基础研究研发投入迅速增长;二是强调加快成果转化,提供法治保障,提高转化率;三是重视人才,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完善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机制;四是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普工作一体化。
周光权表示,立法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研发,提倡企业加强创新,弥补政府投入不足。应落实法律规定,鼓励国企带头、民企增加长期研发投入,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当前存在成果转化慢、政策对接不畅等问题。今后立法应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收益和积极性,激发创新动力。深化校企合作,推动产学研融合,加速成果转化。
人才是科技创新关键。立法将创新型人才培养和使用置于突出位置,优化人才环境,构建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提供人才支撑。
推进新兴领域立法中的科普,保障公众知情权,增进新技术了解,促进成果转化,推动创新。2024年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实施新技术领域重大科技任务应组织科普工作。
社会各界对人工智能法律制度充满期待,需坚持法治思维和方式,用法治力量推动科技创新,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国家高质量发展和强国建设。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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