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7月起施行,强化透明度
AI导读: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经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办法强化了风险揭示要求,明确了行业经营信息披露要求,并加强了对部分重点事项的监管,以提升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中新网北京3月28日电 (记者陈康亮)根据中国证监会28日披露的信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修订旨在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据了解,新《办法》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修订,主要亮点包括:充分吸收近年来信息披露监管的实践经验,强化风险揭示要求,上市公司需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特别是针对上市时未盈利且上市后仍未盈利的公司,需详细披露尚未盈利的原因及影响。同时,明确行业经营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需结合所属行业特点,披露与自身业务相关的行业信息和经营性信息,助力投资者做出合理决策。此外,还明确了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的要求,允许上市公司在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在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但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新《办法》还加强了对部分重点事项的监管,包括增加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外包”行为的监管要求,明确除规定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外,上市公司不得委托其他机构代为编制或审阅信息披露文件,以降低保密风险。同时,优化重大事项披露时点,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此外,还完善了履行披露义务的公开承诺主体范围,新增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为公开承诺主体,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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