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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旨在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升就医体验。

  【大河财立方消息】2025年3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将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于2025年6月30日起进一步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以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升就医体验。

  通知详细规定,公立医疗机构需参考住院患者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科学合理地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特别地,医保患者的住院预交金额度将被调整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的平均水平。

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

  通知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相关卫生健康、财政、医疗保障等部门,以及军队有关单位,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优化医疗服务。

  一、取消门诊预交金制度,2025年底前完成存量退款,同时鼓励探索“诊间结算”等便民措施。

二、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公示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接受公众监督。

三、提高住院费用结算效率,公立医疗机构需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结算,并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

四、鼓励探索多元化“先诊疗后付费”模式,特别是针对特定困难群体和信用良好的患者。

五、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保障作用,加快支付方式改革,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成本,提升结算效率。

  该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于2025年3月31日前上报相关部门。同时,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