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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形成《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以适应货币经纪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需求。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优化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拓宽业务范围、细化业务经营规则、强化风险监管和加强经纪行为监管。

  3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形成《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以适应货币经纪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需求。

  自《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发布以来,货币经纪公司在提高金融市场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行业的发展和变化,现行办法已无法满足货币经纪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和监管需求。因此,金融监管总局对此进行了修订。

  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五方面:一是优化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提高注册资本金最低要求,优化出资人准入资质条件,精简部分行政许可操作程序条款;二是适度拓宽业务范围,允许货币经纪公司开展黄金市场交易的经纪业务,规范数据提供服务;三是细化业务经营规则,明确经纪业务品种的准入要求、服务对象及合规管理要求;四是进一步强化风险监管,明确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加强监管协同;五是加强经纪行为监管,增加“经纪人管理”专章,强化制度建设要求,明确经纪业务中的禁止事项。

  此次修订将有助于提高货币经纪公司的服务质量和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货币经纪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