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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并加强信息化改造提升结算效率,探索信用就医结算方式。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3月28日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自2025年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这一举措旨在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升就医体验。

《通知》明确了公立医疗机构应参考住院患者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将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这一规定有助于确保患者预交金的合理性,避免过高预交金带来的经济压力。

此外,《通知》还提出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信息化改造,实现科室间信息互通,以提升结算效率。原则上,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并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同时,鼓励探索推行“一站式结算”“床旁结算”“线上结算”等便民措施,进一步提高患者就医便利性。

对于信用良好的患者,《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结合个人征信体系等信用工具,逐步探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便民方式和信用就医结算方式。这将有助于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时的预交资金压力,提升就医满意度。

在支付方式改革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加快实施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同时,落实医保预付金管理办法,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资金周转压力。通过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等措施,降低公立医疗机构药耗成本,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