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新规:2025年起全面停止门诊预交金
AI导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信息化改造,提升结算效率,并鼓励探索信用就医结算方式。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3月28日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自2025年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这一举措旨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升就医体验。
通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需参考住院患者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同时,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将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进一步降低了患者的经济压力。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信息化改造,实现科室间信息互通,提升结算效率。原则上,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并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同时,鼓励探索推行“一站式结算”“床旁结算”“线上结算”等便民措施,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结合个人征信体系等信用工具,逐步探索面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就诊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便民方式和信用就医结算方式。这一举措将有效减轻患者就医时的预交资金压力,提高就医满意度。
同时,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将加快实施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通过落实医保预付金管理办法、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等措施,降低公立医疗机构药耗成本,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效率。此外,还将推动建立健全参保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医保制度的稳健运行。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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