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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门诊预交金,并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同时提升住院费用结算效率,推行便民措施,优化患者就医体验。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门诊预交金,并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患者就医体验。

20世纪80年代,我国建立了住院预交金和门诊预交金制度。随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预交金的作用逐渐减弱。《通知》明确规定,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新政策将于2025年6月30日起正式执行

为了提升住院费用结算效率,《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原则上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并逐步推行“一站式结算”“床旁结算”“线上结算”等便民措施,以提高患者满意度。

此外,《通知》还强调,将继续执行脱贫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并鼓励医疗机构依托个人征信体系,探索信用就医模式,为患者提供更多便利。

该通知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时,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可参照执行

预交金与挂号费不同,它是患者在门诊或办理住院前预先支付的一笔押金,作为后续治疗费用的保障。20世纪80年代,为了减少患者排队次数和缩短缴费等候时间,医疗机构设立了住院预交金和门诊预交金制度。此次改革将全面取消门诊预交金,并限时清退患者已缴纳的门诊预交金。

此次改革标志着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在优化患者就医体验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