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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已修订形成《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优化行政许可事项、拓宽业务范围、细化业务经营规则、强化风险监管和加强经纪行为监管。目前,《办法》已公开征求意见。

3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自发布以来,在提升金融市场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方面成效显著。随着货币经纪公司服务金融机构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行业发展显著变化,现行办法已无法满足高质量发展和监管需求。为此,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形成了《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主要修订亮点包括:

一是优化行政许可事项,提高注册资本金最低要求,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并优化出资人准入条件,精简部分行政许可操作程序。

二是拓宽业务范围,允许货币经纪公司开展黄金市场交易的经纪业务,并规范数据提供服务,利用经纪业务数据为客户服务。

三是细化业务经营规则,明确经纪业务品种的准入要求和服务对象,规范服务收费管理,确保各环节合规。

四是强化风险监管,明确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薪酬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并加强监管协同,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

五是加强经纪行为监管,增加“经纪人管理”专章,健全经纪人管理制度,明确经纪业务中的禁止事项,保护客户权益。

目前,《办法》已公开征求意见,金融监管总局将根据反馈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