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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研究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近日出炉,旨在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巩固税收改革成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引导税法遵从,为经营主体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记者王雨萧、申铖)记者28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近期,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研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于3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巩固税收改革成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引导税法遵从,为经营主体特别是合规纳税人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税收征管法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法律级次最高的程序法。自2001年大幅修订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业态新技术的涌现,现行税收征管法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亟需修订。特别是近年来,刑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修订或出台,使得现行税收征管法与之存在脱节,亟需对接新税制改革,优化自然人管理服务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征求意见稿共106条,新增、删除、修改多处条款,主要聚焦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对接新税制改革,加强与现行法律的衔接,营造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征求意见稿注重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包括31条营造公平竞争税收秩序的条款和21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条款,减轻办税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例如,明确纳税人办理设立登记后,原则上登记机关与税务部门实时共享信息,无需单独办理税务登记;取消纳税争议复议前置条件,保障纳税人行政救济权等。

  同时,征求意见稿规范税务执法权力,强调税务部门依法履职,完善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如增加税务机关保密规定,健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裁量权等。

  征求意见稿还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新增平台经营者报送涉税信息、配合税务检查等规定,护航新经济新业态健康发展。要求平台企业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明确电子凭证法律效力等。

  此外,征求意见稿注重依法精准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为合法经营者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营商环境。如完善涉嫌违法的自然人纳税人税务检查、阻止出境等规定,打击高收入者偷逃税行为。

  征求意见稿与现行相关法律衔接,明确法律适用标准,提升法律确定性,稳定市场预期。如将“偷税”修改为“逃税”,与刑法相衔接;调整税收优先权顺位,减少执行争议等。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表示,税收征管法修订坚持宽严相济理念,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挥法治作用,促进形成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此次征求意见将持续至4月27日,公众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邮寄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税务部门将认真梳理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

  来源:新华社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