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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办法强化风险揭示,明确行业经营信息披露要求,规定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的要求,确立暂缓、豁免披露制度,并调整监事会、监事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3月28日,证监会公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办法》吸收了近年来信息披露监管的实践经验,旨在提升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

《办法》强化了风险揭示要求,上市公司需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特别是上市时未盈利且上市后仍未盈利的公司,需详细阐述未盈利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同时,《办法》明确了行业经营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需结合所属行业特点,充分披露与自身业务相关的行业信息和经营性信息,以便投资者做出合理决策。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的要求,确立了暂缓、豁免披露制度,并要求上市公司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

在监管方面,《办法》增加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外包”行为的监管要求,优化了重大事项披露时点,并完善了履行披露义务的公开承诺主体范围。

另外,《办法》还落实了新《公司法》,调整了有关上市公司监事会、监事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将原有关监事会的义务与责任适应性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的义务与责任。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