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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与新修订的标签通则同步实施,包括解决食品日期标注问题、提升标签标注要求、明确禁止标注内容等八方面,旨在加强食品标识管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守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中证报中证网讯(记者董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制定出台《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将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同步实施,旨在加强食品标识管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标识办法》主要包括8个方面内容,全面提升食品标签规范。

  一是解决食品日期“找不到”问题,规定标签主要展示版面设置独立区域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未设置者需指引消费者查找。

  二是解决食品日期“看不清”问题,要求使用白底黑字等明显形式标注,字体高度按包装大小分层次提升,确保清晰可见。

  三是解决食品日期“不易算”问题,规定按年、月、日顺序标注保质期到期日,方便消费者直接了解。

  四是整体提升食品标签标注要求,强制标示事项需使用对比明显文字,字体高度提升,增强可读性。

  五是明确食品标识禁止标注内容,如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描述,维护市场秩序。

  六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确保食品标识真实、准确、合法,采用信息化手段展示标签内容需保持一致。

  七是强化网络食品销售标示要求,网络销售需刊载主要标签信息,第三方平台加强监控,依法处置违规信息。

  八是合理配置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对食品标识不规范等行为进行处罚,保障法规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将以《标识办法》为契机,加强食品标识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完善标识,守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食品监管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