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发布,全面升级预包装食品标签规范
AI导读: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近日发布,旨在解决预包装食品标签生产日期等问题。新规要求设立独立专区标注生产日期,严禁虚假描述,强化网络销售及生产经营者责任,违规者将受罚。
记者27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近日发布,旨在全面升级食品标签标注规范,切实解决预包装食品标签生产日期“难寻觅”、“模糊不清”以及“计算复杂”等消费者痛点。
新规明确,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需设立独立专区,清晰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或指引性文字“见包装物某部位”,确保消费者一目了然。标签内容需采用与背景色对比鲜明的文字、符号、数字及图案,提升辨识度。
办法严禁食品标识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杜绝欺骗性、误导性或夸大其词的虚假描述,同时禁止违背科学常识、违背公序良俗及宣扬封建迷信的表述,并取消“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或军队等不当标注。为防范食品名称误导消费者,办法规定食品名称必须真实反映食品属性及所用原料。
针对网络销售,新规要求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主页面必须展示主要标签信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需强化监管,定期检查监控网售食品标识信息,依法处理违法违规信息,并妥善保存相关记录。
新规进一步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确保其提供的食品标识真实、准确、合法。若采用二维码等信息化手段展示标签内容,必须与包装上的标签信息保持一致。对于食品标识不规范等行为,将责令整改,并可处以罚款。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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