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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管总局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修改单,聚焦民生和产业需求。新标准优化食品标签标示,强制标示致敏物质,推广数字标签,并扩大营养标签标示范围,引导健康生活方式。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今天(27日)发布了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聚焦于民生关切和产业发展需求,标准之间相互衔接,共同管控食品安全风险。

新发布的标准涵盖了食品标签、特殊膳食食品、食品产品、生产经营规范、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以及检验方法等多个方面,包括《生乳》《灭菌乳》《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9项标准修改单,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660项,涵盖全部340余种食品类别,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规范食品安全,保护全人群健康。

其中,新发布的两项食品标签标准对食品标签的标示要求进行了全面优化和升级,在国际上率先推广食品数字标签,提升消费者阅读体验,并设置了2年过渡期以适应市场变化。新产品标准与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食品等密切相关,进一步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此外,新制定的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强化了重点食品类别和污染因素的过程控制,填补了相关领域空白。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完善了营养成分要求,并新增六大产品类别,为特殊婴儿提供精准营养支持。

检验方法标准的发布扩大了检测范围,优化了检测步骤,提高了适用性和操作性,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科学支撑。同时,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食品添加剂和营养素的质量安全要求

本次发布的新标准中,与消费者日常选购食品息息相关的两项食品标签新标准均设置了2年过渡期。新标准实施后,食品标签将强制标示致敏物质信息,如含麸质的谷物、甲壳纲类、鱼类等八大类食品及其制品,需在配料表中以强调方式提示。

新标准还要求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以到期日形式标示,避免消费者自行计算,同时规定保质期6个月以上的食品可不标示生产日期。此外,新标准鼓励标示“消费保存期”,供消费者参考,并推广食品数字标签,方便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获取食品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明确提出不允许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以避免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应正确阅读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了解食品的真实属性和营养信息。

另外,新修订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也发生了变化,强制标示的营养素范围由“1+4”扩展为“1+6”,增加了糖和饱和脂肪(酸)的标示,以引导消费者控制能量和脂肪、糖等的摄入,促进健康生活方式。

(总台央视记者杨阳史迎春郝亮)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