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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通知,就《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旨在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科学规划与有序发展,包括居住小区、公共机构、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的充电设施建设,以及财政奖补政策。

  【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26日消息,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通知,就《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5日。此举旨在推动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科学规划与有序发展。

  通知明确,郑州市资源规划部门需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全市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规划将涵盖居住小区、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多个场所,确保充电设施的合理布局与高效运营。

  在居住小区,将以慢充设施为主,辅以快充设施,满足不同居民的充电需求。而在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则将建设快慢结合的专用充电设施,为工作人员提供便捷的充电服务。

  此外,高速公路服务区、文化旅游场所、公共停车场等公共服务区域,以及加油加气加氢站等场地,也将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和换电设施,以应对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在县乡和农村地区,也将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建设快慢结合的各类充电设施,推动电动汽车在这些地区的普及与发展。

  通知还强调,将有序推进中心城区超充设施的全覆盖,鼓励新建公共场站具备超充能力,并对现有充电站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多样化的快速充电需求。这一举措将有效提升郑州市电动汽车的充电效率与便捷性。

  在投资与建设方面,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开放。这将有助于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

  同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主体还可按规定申请财政奖补资金。但获得奖补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时间不得少于5年,若运营时间少于5年,将视情况追缴部分奖补资金,并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财政奖补。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充电基础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营。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