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
AI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要求婴配乳粉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完善采购验收制度,不得使用复合配料作为原料。使用基粉的企业需逐步转向具备婴配乳粉生产能力企业生产的基粉,并加强现场质量安全审核。
【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26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的公告。公告中明确指出,婴配乳粉生产企业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设立严格的原辅料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并完善原辅料采购验收管理制度。特别强调,企业不得使用已符合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营养成分要求的复合配料作为原料生产婴配乳粉。
对于直接进入干混合工序的婴配乳粉原辅料生产企业,公告要求这些企业不仅要确保产品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微生物指标还需符合婴配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加强贮存和运输管理。
针对使用基粉生产婴配乳粉的企业,公告给予了两年过渡期,要求这些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逐步转向使用具备婴配乳粉生产能力企业生产的基粉,并对基粉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质量安全审核,确保其按照相关标准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并按注册证书中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同时,这些企业还需制定基粉质量控制文件,对基粉实施逐批全项目检验,并加强运输、贮存和使用管理,尽可能缩短基粉使用期限。公告还鼓励企业使用生牛乳或生羊乳生产婴配乳粉,1岁以上幼儿配方乳粉标签配料表可标注相应信息,无需申请产品配方变更注册。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则需严格实施婴配乳粉生产许可和原料等事项的备案管理,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检查原辅料、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等方面,确保合规。对于使用基粉生产婴配乳粉的企业,需在生产许可证明细中明确基粉规格和生产企业名称。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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