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加强北京市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并强化可再生能源供热供冷及生物质能、氢能的推广应用,明确编制实施全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

《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26日上午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旨在加强北京市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并强化可再生能源供热供冷及生物质能、氢能的推广应用。

条例共5章38条,全面涵盖了北京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这一立法举措依据北京市可再生能源资源特点,建立了适应超大城市特性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法律体系。

为实现“双碳”目标,条例提出实施国家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的全面转型,并强调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及创新驱动。条例特别指出,需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城市建设的融合发展,编制全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纳入供电供热等规划;同时,国土空间规划应合理保障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用地需求。

在推广和应用层面,北京市将依据实际情况推进光伏发电、分散式风电、智慧能源、可再生能源供热供冷及生物质资源开发利用等项目。并明确在工业、建筑、交通及城市更新、乡村建设、能源系统改造、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方明成表示,下一步,北京市将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及路径,并制定配套政策,确保条例条款的落地实施。

(文章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