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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该条例共49条,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确保粮食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

  记者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6日审议通过了《山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此举将全面推动全省乡村振兴工作迈上新台阶,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乡村振兴

  该条例共设9章,49条详细规定,计划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内容涵盖落实粮食安全战略、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及强化人才支撑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二级巡视员梁世飞介绍,条例将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政策措施法定化、制度化,对上位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并作出了必要的补充。

  条例特别强调确保粮食有效供给,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同时,规定要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积极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此外,条例还要求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财产的监督管理服务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乡村振兴图片

(文章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