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版权前沿问题研讨会:探寻技术创新与风险防范平衡点
AI导读: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近日,中国政法大学等机构联合主办“人工智能版权前沿问题”研讨会,法学、经济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就当前AI领域的前沿问题展开热议,探讨技术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平衡点。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近年来,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取得长足进步,已成为驱动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同时,AI技术的每一步创新也不断引发法律与伦理方面的深刻思考。
用户数据如何规范用于模型训练?AI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如何确定?如何促进AI产业健康发展?为探寻技术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平衡点,近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等机构联合主办“人工智能版权前沿问题”研讨会,法学、经济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就当前AI领域的前沿问题展开热议。
减少“数据污染”,用户须负责任地使用模型
当前,AI大模型训练依赖海量数据,用户数据常被用于模型优化。未明确告知用户数据使用范围,可能引发滥用风险担忧。会上专家提到,增强AI大模型透明度,保护个人隐私安全,已成企业必答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欢庆指出,单一数据对个人价值有限,但科技公司能拼凑出更多个人信息,如“开盒”事件。当前“用户同意”机制有待完善,涉及隐私的“知情同意”应明确。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刘文杰表示,法律法规未对用户输入内容是否用于模型训练作出规定。实践中,用户提示词可能涉及个人信息,服务商储存、再加工需明示并征求同意。处理敏感信息需单独同意。
北京理工大学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磊指出,黑灰产非法运用大数据猖獗,需政府、技术平台和社会合力打击。高质量数据结构性匮乏制约大模型发展,尤以医疗、交通、金融等领域为代表。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讲师郝明英认为,后端规制应重视“告知同意”,赋予用户撤回和退出权。南都数字经济治理研究中心报告指出,仅少数大模型在协议中提及允许用户拒绝数据用于AI训练。
专家指出,模型优化缺乏常识和判断逻辑与用户提供的训练数据质量有关。用户投喂错误观点,模型可能赋予其优先权重。数据标注错误导致“数据污染”,用户负责任地使用模型是构建良好生态系统的一环。
AI生成内容权利、义务及责任应当相适应
生成式AI广泛应用后,版权纠纷涌现。中国现有判例表明,用户体现“独创性劳动”的生成内容受版权保护。郝明英指出,海外平台大多将生成内容权利归属于用户,强调“人类创作性贡献”的核心地位。
刘文杰指出,司法实践中对AI生成内容场景中用户“作者”身份的判定不同于传统著作权法理论。用户提供提示词触发模型运行,对生成作品的贡献更接近于工具操作者或“制作者”。
郝明英表示,各国认同AI无法成为权利主体,一旦侵权,无法承担责任。生成内容权利归属于用户时,平台承担侵权责任违背“权责统一”原则。她强调,AI生成内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应相适应,衡量平台责任需考虑其注意义务边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讲师冯昕瑞表示,AI打破秩序带来混乱,她倾向于给予使用者端更多版权和责任。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指出,AI时代用户产出成本降低,产品普惠性,探讨权益时需平衡投入、产出。
AI法律监管应包容审慎,“让子弹飞一会儿”
AI推动生产从自动向智能转变,对“创作经济学”带来冲击。朱克力表示,原有法律框架与生产生活产生冲撞,调整法律框架的时机已到。
王磊提出两点适合现阶段AI监管政策的观察:一是“小步快跑”,就具体问题给出敏捷治理方式的规定;二是“让子弹飞一会儿”,市场有自我纠偏能力,缓步推进立法新进程,对AI产业发展持开放性态度。
刘文杰认为,AI处于飞速发展阶段,对人类生活及国际竞争的长远影响待观察。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灵活监管模式有利于产业发展。他建议采用包容监管方式,进行审慎安全评估,发挥市场力量。
郝明英表示,AI、知识产权等已成为国际竞争抓手。未来法律调整既要考虑人类命运共同体,也要有国家竞争考量。在全球视角与国际竞争层面,AI发展领域须加快提出“中国方案”。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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