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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总署近日就芬太尼类物质报关出口等问题答记者问,介绍了相关管控规定和措施。芬太尼类物质按麻醉药品管理,进出口需持有许可证。海关采取多项措施,保持查缉高压态势,防止走私出境。

  人民网北京3月24日电 (记者王震)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近日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就芬太尼类物质报关出口等问题答记者问,揭示了中国在芬太尼类物质管控方面的严格规定。

  问题:中国如何规定芬太尼类物质的报关出口?海关采取了哪些措施防止其走私出境?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阿芬太尼、芬太尼、瑞芬太尼、舒芬太尼等具有药品属性的芬太尼已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按麻醉药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出口麻醉药品需持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个人携带进出境需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海关将依据自用、合理原则放行。此外,医务人员携带需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携带证明。

  自2019年起,芬太尼类物质被整类列管,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根据《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出口。科研、实验及药品生产检测中使用需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海关依法管控,采取多项措施,保持查缉芬太尼类物质高压态势。包括加强风险分析,明确查缉重点,加大布控查验力度;利用CT机、X光机等设备提高智能审图识别能力;对可疑货物及时人工查验,查缉夹藏、伪瞒报行为;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关警员查缉能力,坚决筑牢海关口岸查缉防线。

(文章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