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北京四中院审结一起利用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进行“套代购”的走私刑事案件,被告人王某多次利用他人免税额度购买商品二次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近二十一万元。法院认定其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据“北京四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北京四中院审结了一起利用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进行“套代购”走私普通货物的案件,该案为北京市首例。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期间,被告人王某频繁利用他人海南离岛免税额度购买免税商品,通过邮寄方式获取货物后,在内地二次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高达人民币近二十一万元。

 北京四中院经审理认定,王某违反海关规定,滥用海南离岛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商品后进行非法销售,偷逃税额巨大,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应受惩处。考虑到王某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补缴部分税额,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同时继续追缴剩余税款上缴国库。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关键词:走私普通货物罪、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偷逃税额、北京四中院判决)(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