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育儿补贴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近日,多地出台育儿补贴政策,包括浙江、呼和浩特和江苏等地,从多个维度提出政策措施,旨在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提高民众生育意愿。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到,制定促进生育政策,发放育儿补贴,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要求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研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这一消息引发了社会对育儿补贴相关话题的广泛热议。人口问题不仅是国家大事、社会所需,也关乎每一个小家庭的传承与幸福。近期,多个地区的补贴政策已从政策文件落实到实际发放。
浙江
3月2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和职业发展,以及生育友好型社会构建等多个维度,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并将于2025年3月22日起实施。
提高婚恋服务水平
实施“亲青恋”提升计划,深化“浙工缘”青年职工交友活动,加强“公益红娘”队伍建设,打造“浙里幸福荟”婚育服务品牌,并优化完善高校在校学生婚育相关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符合条件的结婚登记对象发放结婚红包、消费券等。
加强优生服务保障
完善辅助生殖、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设置,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障范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的困难家庭,在具备辅助生殖资质医疗机构接受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后,自费部分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助,累计不超过1万元;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扩大补助对象范围。
推动落实产假等假期,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担机制
将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生育保障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完善优养减负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给予住房保障政策倾斜。对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上浮比例。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或月缴存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优化托育和教育供给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用人单位适当提高幼儿园保教费报销比例,深化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促进优质义务教育资源共享,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推进和优化多子女家庭子女入学(入园)“长幼随学”机制,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内蒙古呼和浩特
3月13日,呼和浩特市卫健委发布了《关于促进人口集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育儿补贴项目实施细则及服务流程,明确生育一孩补贴1万、二孩补贴5万、三孩补贴10万。
江苏
2月20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提到优化经办服务,推进实施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目前,在江苏大部分地区已实现女职工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此外,据国家医保局消息,截至2025年2月底,全国已有7个省(市)全部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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