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三家药企因合谋推高医保注射液价格被罚2.2亿,首次对自然人追究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责任。案件涉及新反垄断法的“双罚制”和宽大制度。牵头组织企业上海信谊被顶格处罚,个人罚款50万元。律师提醒企业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

  因合谋将一款医保甲类麻醉注射液价格推高21倍,三家药企实施垄断被罚2.2亿。其中,对在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牵头组织企业——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处以罚款50万元。这一案件标志着2022年《反垄断法》增加垄断协议“个人责任”条款后,首次对自然人追究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责任。

  该案中,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汇信医药有限公司三家医药企业合谋推高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销售价格,涨幅惊人,损害消费者利益,并分割销售市场,维持市场份额稳定,排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涉案药品既是常见麻醉用药也是罕见疾病重症肌无力的治疗用药,2023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

  依据《反垄断法》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三家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23亿元;对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罚款50万元。这是新反垄断法实施后首次处罚涉案个人,增强了反垄断法的威慑力。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指出,过去反垄断法对经营者的罚款往往由公司或股东承担,对个人影响不大。2022年修法后,新反垄断法引入了对垄断协议行为的“双罚制”,对涉案个人也可处以罚款。

  该案还涉及宽大制度。执法机构考虑到河南润弘与成都汇信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降价,因此对这两家公司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对牵头组织企业上海信谊则按上一年度销售额10%幅度顶格从重处罚,但考虑其主动报告重要证据,依法减轻处罚。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上海信谊并非首次因垄断行为被罚。早在2016年,该公司就曾因别嘌醇片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而被国家发改委罚款。律师提醒,企业应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预防垄断行为发生。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