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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要求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在制定贸易政策时需进行合规评估,确保政策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承诺。合规评估成为贸易政策出台前的必要环节,商务部将加强合规培训和监督激励,确保意见落地见效。

  【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21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旨在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推动制度型开放,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该意见明确,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制定贸易政策时,需遵循“谁制定、谁评估”原则,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合规进行评估。联合制定的政策措施由牵头单位负责合规评估,其他单位参与。若国务院部门认为有必要,可就合规性征求商务部意见。

  合规评估成为贸易政策出台前的必要环节,需与贸易政策文件一并提交。若评估发现政策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或中国加入承诺不符,政策制定部门需根据评估意见进行修改。

  意见还强调,商务部负责接收世界贸易组织其他成员对国务院各部门、各地区贸易政策的意见,并商政策制定部门研究提出合规性意见。商务部还将牵头在世界贸易组织对其他成员违规措施提出关注,维护企业海外权益。

  为保障合规工作顺利进行,商务部将加强全国贸易政策合规培训,鼓励地方建立定期培训与工作交流制度,提升合规评估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将合规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对合规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激励。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2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手段,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规范工作程序,健全机制保障,提高运用国际规则维护我国发展权益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二、重点任务

  明确了合规工作的对象、主体职责、评估标准、工作程序、外方合规关注回应及对外合规评估等要求。

  三、保障措施

  包括加大合规培训力度、加强合规监督激励等。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9号)。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3月16日

  (本文有删减)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