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日,海南等地探索建立科技创新容错免责制度,旨在消除企业和青年科研人员后顾之忧,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通过容错免责机制,鼓励长期投资和科技研发,完善配套制度,为干事创业提供兜底保障。

近日,《海南省科技创新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这一举措在财经界引发了广泛关注。如企业首次承担的研发类项目,若未能完成考核目标或预期项目无法继续进行,可全额退回财政资金;若验收不通过,积极退回不合理支出及结余资金的,这些情况经认定后,可采取免除相关责任、给予限期整改机会等容错措施。

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部分经营主体在投资兴业和科技研发方面动力放缓,出现了等待观望的现象。此外,申报难、结项难、要求高、材料多等严苛条件也让不少企业对科技研发望而却步,导致企业发展动能不足。为解决这一问题,打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成为各地探索和努力的方向。

广东、浙江、海南等地在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方面已迈开步伐,探索建立相关免责制度,旨在消除企业和青年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助力企业更有底气、更加大胆地进行长期投资和科技研发,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的发展活力。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还能促进科技研发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为了完善容错免责机制,还需补齐配套制度,不断完善对损失的后期弥补。应分清容错免责的对应情形,对可容事项和免责情形提前介入、精准界定,为干事创业提供“兜底”保障。同时,鼓励企业和青年科研人员大胆尝试、勇于创新,积极参与研发类项目的财政资金申请,形成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通过整合项目和资金,加大联合攻关力度,为同类型企业开展科研提供资源和平台支持。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