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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发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6月1日施行,规定非必要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验证方式,鼓励优先使用官方渠道,并采取措施保护人脸信息安全。

  人民财讯3月21日电,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5年6月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详细规定了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安全规范,以确保公民隐私和信息安全。首先,对于可以实现相同目的或达到同等业务要求的情况,如果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的验证手段,除非国家另有规定。其次,在应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个人身份验证或特定个人辨识时,鼓励优先使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等官方渠道。再者,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理由,误导、欺诈或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身份。此外,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时,必须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应依法合理确定人脸信息采集区域,并设置明显的提示标识。同时,严禁在宾馆客房、公共浴室、公共更衣室、公共卫生间等私密空间内部安装人脸识别设备。最后,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系统需采取数据加密、安全审计、访问控制、授权管理、入侵检测和防御等多重措施,全面保护人脸信息安全。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