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影局发布虚拟现实电影有序发展通知
AI导读:
国家电影局发布通知,支持电影院内放映虚拟现实电影,鼓励相关单位探索技术研发、创作生产和发行放映等领域,旨在推动电影产业与虚拟现实技术融合创新。
3月21日,据国家电影局官网消息,国家电影局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虚拟现实电影有序发展的通知。
该通知强调,将支持在电影院内空间或其他符合安全标准的永久性建筑内放映虚拟现实电影。电影放映单位需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备案,并接入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于已持有或申请《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放映场所,同样需接入该系统。
通知还提到,国家鼓励电影相关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探索虚拟现实电影的技术研发、创作生产和发行放映等各个环节,旨在推动电影产业与虚拟现实技术的融合创新。
国家电影局关于促进虚拟现实电影有序发展的通知
国影发〔20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影主管部门及电影相关单位:
近年来,虚拟现实技术成为电影产业创新的重要方向,为观众带来了全新的视听体验。为促进虚拟现实电影的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影局特此发布以下通知。
一、虚拟现实电影是指运用虚拟现实(含增强现实、混合现实)技术制作,通过头戴式显示设备等终端观赏,适用于电影院等固定场所公开放映的新型电影。
二、虚拟现实电影的摄制单位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完成剧本梗概备案及电影审查程序。
三、鼓励在电影院内或其他安全建筑内放映虚拟现实电影,并办理相关备案及许可证。
四、虚拟现实电影的制作、发行和放映单位需满足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确保稳定性、流畅性、安全性和兼容性。
五、支持虚拟现实电影产业链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和创作能力,探索在电影宣传发行、结算分账、传输监管等方面的创新。
六、国家电影局将为虚拟现实电影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各省级电影主管部门也应积极推动。
七、虚拟现实电影的进口将按照《电影管理条例》执行。
八、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电影局
2025年3月18日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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