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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汇信医药有限公司因横向垄断协议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23亿元,对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也进行了罚款。

据“上海市场监管”公众号消息,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汇信医药有限公司因横向垄断协议案作出严厉行政处罚。这一举措再次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对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坚定决心。

2024年4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正式立案调查此案。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这三家医药企业在涉案期间存在明显的价格操纵行为,合谋推高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销售价格,涨幅惊人,达到11至21倍,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它们还分割了国内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销售市场,以保持各自市场份额的稳定,这种行为无疑排除了市场竞争,限制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依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果断出手,责令这三家医药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其违法所得,同时处以高达2.23亿元的罚款。对于在达成垄断协议中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然人,也依法处以50万元的罚款。这一系列处罚措施,无疑给试图通过垄断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企业和个人敲响了警钟。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公众号

(文章来源:e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