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2025年6月起施行
AI导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公布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应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基本要求、处理规则、安全规范及监督管理职责,为强化人脸信息安全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近日联合公布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并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举旨在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强化人脸信息安全保护。
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人脸识别技术与个人信息安全息息相关,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有效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的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两部门联合出台了《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的基本要求、处理规则、安全规范以及监督管理职责等内容。
《办法》核心要点:
1. 基本要求:应用人脸识别技术需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或侵害个人合法权益。
2. 处理规则:应具有明确目的和必要性,采取最小影响方式,并严格保护。需履行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在充分知情前提下的自愿同意。人脸信息原则上应存储于设备内,不得随意传输,且保存期限应合理。
3. 安全规范:在有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可选时,不得将其作为唯一验证手段。鼓励优先使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渠道进行身份验证。禁止在宾馆客房等私密空间内部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并需采取多种措施保护人脸信息安全。
4. 监督管理:个人信息处理者需在人脸信息存储数量达到10万人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备案。网信部门将与其他部门协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
《办法》还明确了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术语的含义,为人脸识别技术的合规应用提供了法律依据。(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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