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迷你化”欺诈频发,监管需扩容
AI导读: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直播商品规格“迷你化”消费调查报告,揭示直播带货乱象。商家通过“视觉魔术”与“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消费者维权难。要破解乱象,需法律、技术、平台三方联动,实现精准化、智能化、法治化的监管。
在直播间购物时,你是否曾遇到过实物和直播间展示商品的大小规格差距太大的情况?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现代农业专业办公室发布了一份关于直播商品规格“迷你化”的消费调查报告,报告显示,36%的消费者曾遇到过商品规格“迷你化”的问题。同时,报告还指出了直播间商品宣称“巨无霸”实际仅一掌大、“券前”价格不真实、纸巾宣称2025张实际却仅有240抽等乱象,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网购体验。
直播带货凭借实时互动与沉浸式体验迅速崛起,然而,却也成为部分商家欺诈行为的温床。调查发现,商家通过拍摄角度、灯光特效等手段,将商品“放大”展示,营造出“物超所值”的假象。同时,在宣传文案中堆砌“加大加厚”“半臂长”等夸张词汇,甚至混淆“张数”与“抽数”、用“箱”替代“盒”等计量单位,误导消费者下单。
此外,商家还会以“券前价格”制造虚假优惠,实则与其他平台常态价无异。这种“视觉魔术”与“文字游戏”的结合,让消费者陷入“看时心动,收时心凉”的困境,也反映出直播电商领域诚信体系的缺失。
面对规格“迷你化”商品,消费者往往陷入“维权难、成本高”的困境。53.7%的受访者因金额较小而放弃维权,这凸显了当前维权机制的低效性。直播带货的即时性、商品描述的模糊性、售后责任的推诿等因素,都加剧了维权难度。
商家常用的“以实物为准”回应,更是暴露出法律规制的空白。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明确禁止虚假宣传,但对直播场景中的动态展示、实时话术等新型欺诈手段缺乏细化条款。此外,平台审核机制的松懈,使得问题商品得以轻松进入直播间。制度漏洞与监管滞后,已成为滋生乱象的根源。
要破解直播带货乱象,需以“精细化”监管对冲“迷你化”欺诈。首先,法律规制需“升级迭代”,针对直播特性修订《广告法》《电子商务法》,明确直播画面、主播话术等宣传要素的合规标准,并增设“规格误导”专项条款,对“券前价格虚标”“计量单位混淆”等行为予以严惩。
其次,技术手段需“智能赋能”。借助AI实时监测系统,对主播夸大用语、商品展示比例异常等情形进行自动预警。同时,建立“直播商品规格数据库”,要求商家上传实物三维参数,消费者可一键比对差异。最后,平台责任需“刚性压实”。强制直播平台履行事前审核义务,对屡次违规商家纳入“黑名单”并公示;设立“规格争议先行赔付”机制,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法律、技术、平台三方联动,才能扭转“劣币驱逐良币”的畸形生态。直播间不应成为“欺诈秀场”,消费者权益更不容“迷你化”侵蚀。当商品规格“缩水”时,监管力度必须“扩容”。唯有以精准化、智能化、法治化的监管手段,才能铲除消费陷阱,让直播电商在诚信轨道上健康发展,实现“共筑满意消费”的愿景。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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