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办国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提出21条措施,强调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包括直播带货等。公众对食品类和直播营销类服务最为担忧,要求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平台企业和入网销售主体监管,加大惩戒力度。

  3月19日,中办国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下称《监管意见》),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其中着重强调了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的重要性。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如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新问题,侵害消费者权益甚至损害健康。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5年度“共筑满意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调查报告,公众对食品类和直播营销类服务最为担忧。这反映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的乱象若不加强治理,其危害性或超过传统食品安全问题。完善监管机制建设,成为确保新业态安全可靠的首要任务。

 《监管意见》旨在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确保食品安全底线。同时,它也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向全链条监管转型,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成为关键一环。农业农村、工信、市场监管、网信、广电等部门需密切配合,确保公众利益受损时,有明确的维权渠道。

  加强对平台企业和入网销售主体的监管同样重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召开相关会议,强调通过政策引导和合规教育,提升平台和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平台企业需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严格审查入网销售主体资质。

  生鲜电商、餐饮外卖、直播带货等领域是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问题的多发区。随着AI等应用场景的扩大,新问题将持续涌现,要求监管保持高度关注。加大惩戒力度也是关键,当前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力度均需加强,确保法规严格执行。

  总之,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既要关注传统领域,也要针对新业态加强监管,通过监管模式创新和惩戒力度加强,压实平台等多方责任。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