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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提出21项具体举措,包括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等,旨在解决长期存在的监管盲区问题,保障食品安全。

  原标题:强化全链条监管 21条举措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该《意见》围绕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建立食品贮存与运输协同监管机制、健全食品寄递安全和配送安全管理、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完善餐饮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加强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等八大方面,详细列出了21项具体举措,旨在构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

  其中,在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方面,《意见》要求依法建立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明确运输车辆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并与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确保食品运输安全。

  针对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意见》强调压实网络交易平台及主播责任,严格审查入网销售主体资质,加强销售行为管控,保障网络食品安全。

  在餐饮服务综合监管上,《意见》提出加强网络订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提升外卖监管水平。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重大转变,从分段监管迈向全链条监管,通过明确的责任划分和协同机制,有望彻底解决监管盲区问题,保障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